纪律要求
为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保障考生权益,市教育局提出相关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及学校要严禁不具备在我市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当地进行乱宣传、乱招生。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提前直接招生或预约招生;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以自费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严禁擅自填补因录取后未实际报到的招生计划空额;不得以各种名义擅自公布、发布本校的重点中学录取人数。
2016年高中招生工作日程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6月12日前 |
完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照顾加分审核确认并上传相关数据库 |
2 |
6月13-15日 |
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
3 |
6月16-22日 |
全市统一阅卷,登分 |
4 |
6月20日前 |
完成体艺特长生报名、专业素质测试等工作。综合管理处将各招生学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汇总表送基础教育处 |
5 |
6月23日 |
考生成绩公布 |
6 |
6月23-25日 |
考生志愿填报 |
7 |
6月24日 |
考生查分 |
8 |
6月15-25日 |
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咨询、面试 |
9 |
6月26日 |
整理志愿 |
10 |
6月27日 |
普通高中录取 |
11 |
6月27-28日 |
职业高中录取 |